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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頭蜂技轉公告文件

  • 發布日期:105-01-14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捕蜂設備」技術移轉公告:

一、 說明:台灣地區每年都有虎頭蜂攻擊人的事件,或造成重大傷亡。時間約於6、7月開始出現蜂螫事件,潛在危害對象不只限於從事郊外踏青的一般民眾,更有許多遭遇虎頭蜂螫叮的案例也發生在從事戶外作業的人員身上,例如割草工人、拆除作業人員、消防人員、農業人員等。且蟲蜂常於人員不易抵達摘除處所築巢,不易排除。消防隊常使用水柱或噴火器材驅離,但效果不佳。故本組運用既有之通風技術,運用延伸導管遠距離將標的物捕集,人員可避免因地形不良墜落及操作不良被叮咬之風險。

二、廠商資格:應為國內合法登記之廠商或法人團體。

三、欲技術移轉廠商繳交資料:
1. 檢附技術移轉申請企劃書一式十份,內容應至少包含以下說明:
a. 公司簡介(組織營運現況、目的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設立之證明文件等相關文件)
b. 推廣行銷能力說明(行銷企劃、行銷管道、行銷經驗、預計推廣地區(國內優先)等)
c. 可提供授權金及衍生權利金等條件(請將研發金額及專利維護納入考量)
2. 請於截止收件前寄達或送達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職業衛生研究組收(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以本所當日下班之前收件章為憑。
3. 企劃書審核通過後,將另行通知該單位並辦理後續評審事宜。

四、相關權利與義務:
1. 本案為專屬授權,契約有效期限為3年。
2. 本研發成果所有權屬於本所。
3. 授權廠商不得將相關技術資料提供給第三者。
4. 其他相關之權利與義務於契約書(如附件)中明定。

五、申請日期:自核准公告日起至104年 月 日止(21天)。

六、連絡電話:(02)26607600分機7643,電子信箱:liwen@mail.ilosh.gov.tw ,洽劉立文先生。

七、本技術簡介
1. 本技術已獲得中華民國專利「捕蜂設備」,專利證書號第M496345號,專利期限2015年3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
2. 「捕蜂設備」,新型第M496345號。
(1) 一種捕蜂設備,其包含:
一延伸導管;
一收集罩,用來包覆具有蜂群之一蜂窩以及用來將該蜂窩從一附著標的上刮除下來;
一第一開關閥,其可拆卸地連接於該延伸導管以及該收集罩,用來控制該延伸導管以及該收集罩之間的連通與否;
一收集腔,其具有一第一接口以及一第二接口;
一第二開關閥,其可拆卸地連接於該第一接口以及該延伸導管,用來控制該延伸導管以及該收集腔之間的連通與否;
一風機,其用來提供吸力以經由該延伸導管將該蜂群吸入該收集腔內;
一第三開關閥,其可拆卸地連接於該風機以及該第二接口,用來控制該風機以及該收集腔之間的連通與否;以及
一過濾網,其設置於該收集腔內且位於該第一接口與該第二接口之間,用來止擋住該收集腔內之該蜂群通過該第二接口進入該風機中。

(2) 如請求項1所述之捕蜂設備,其中該收集罩具有一萬向接環,該收集罩經由該萬向接環連接於該第一開關閥以使該收集罩可相對於該第一開關閥轉動。
(3) 如請求項2所述之捕蜂設備,其另包含:
一支撐連桿,其連接於該萬向接環,用來調整該收集罩相對於該蜂窩之一遮蓋角度。
(4) 如請求項3所述之捕蜂設備,其中該支撐連桿呈彎折狀。
(5) 如請求項1所述之捕蜂設備,其中該過濾網係為朝該第一接口突出之一錐形濾網。
(6) 如請求項1所述之捕蜂設備,其中該風機具有一軟管,該風機經由該軟管連接至該第三開關閥。
(7) 如請求項1所述之捕蜂設備,其中該風機具有一吸風口以及一出風口,當該第三開關閥連接至該風機之該吸風口時,該風機將該蜂群吸入該收集腔內,當該第三開關閥反接至該風機之該出風口時,該風機將位於該收集腔內之該蜂群吹出。
(8) 如請求項1所述之捕蜂設備,其中該延伸導管內具有一誘捕光源。

  • 發布單位: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
  • 更新日期:111-07-25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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