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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防護衣選用原則建議

  • 發布日期:111-04-12

      苗栗光電科技廠移工於108829日進行化學蝕刻液準備作業時,不慎遭「氫氟酸」強酸溶液噴濺到雙腿上,造成皮膚大面積化學灼傷,經急救處置後仍宣告不治,其肇災原因,即為未選用穿著正確的化學防護衣等個人防護具。個人防護具是保護勞工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更重要的是,必須是選擇正確的型式、等級、種類的防護具,才能夠在實際作業環境中保障工作的安全及健康。

     以貴金屬回收化學剝金作業為例,其製程會使用具有腐蝕性化學品(王水),員工作業包含化學品的填充、攪拌與卸料等,接觸部位可能為全身性,屬於高皮膚危害暴露情境,因此需要選用全身型化學防護衣,但要如何從各型化學防護衣中進行選擇?可以進一步考量作業暴露型態,因為作業過程中並無液滴加壓噴射或因從高處洩漏情形,但有攪拌動作可能伴隨液體噴濺的風險,因此評估需選用潑濺液密型化學防護衣(4型),另加以考量防護衣抗滲透率測試結果,其能提供防護的時間需不小於作業時間,方能達成皮膚暴露防護。

      化學防護衣選用一般以場域危害情境區分為ABCD四級,但是缺少考量了作業型態需求、作業方式、不同型式防護衣的防護效能等因素,致使防護效能大打折扣,不能達成保護勞工作業安全的目的。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下簡稱勞動部勞安所) 彙整比較美國、歐盟及台灣的化學防護衣規範與管理措施,建議由下列幾點進行考量:()評估所使用化學品的危害性及特性(例如氣體、液體、粉塵)()接觸部位是否為全身性;()作業暴露型態(例如是否有液滴加壓噴射情形)()實際使用化學品濃度耐滲透性試驗結果。考量後依序從1~6型中進行合適防護衣類型的選擇。勞動部勞安所已參考CNS16103及歐規標準逐步建立化學防護衣整件式成品試驗程序,可提供建立防護衣試驗項目檢測技術及選用管理參考,相關研究報告可至勞動部勞安所官網/研究成果/各年度研究報告/110年度/職業衛生研究組下載,或點選網頁下方相關連結。

  • 發布單位:職業衛生研究組
  • 更新日期:1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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