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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亭式氣罩設計規範研究」研發成果委託管理應用公告

  • 發布日期:102-12-13
一、 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10條辦理,對於本所所擁有之「崗亭式氣罩設計規範研究」國有研發成果委託專業機關(構)、團體辦理管理應用。
二、 受委託專業機關(構)、團體應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成果推廣工作。包括負責本案所載之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等推廣事宜,隨時接受廠商或第三人之申請辦理技術授權。
三、 受委託專業機關(構)、團體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大專院校、安全衛生相關研究機構或法人團體,應提出目的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經本所認可之資格證明文件(學校得以組織規程影本或法人登記書影本)。
(二).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倘廠商未達課稅標準或是免稅者,仍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廠商所檢附證明文件,應與投標廠商名義主體一致;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學校得免提納稅之證明,免繳所得稅之得標廠商,除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免徵營業稅範圍者或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免徵營業稅證明者外,仍應繳營業稅)。
   
四、 研發成果之範圍及項目,如下表所載。
專利名稱
地區
專利證號
期限
氣簾式氣櫃
台灣新型專利
新型第M279718號
20051101-20150707
前下吸式氣櫃
台灣新型專利
新型第M281062號
20051121-20150707
氣簾式生物安全櫃 
台灣新型專利
新型第M326441號
20080201-20170531
氣簾式生物安全櫃 
日本
特許第4775595號
20071221-20271220
氣簾式氣櫃
日本
特許第4704284號
20060706-20260705
Air-Isolator Fume Hood
美國
US 73118771 B2
2007/7/19-2025/7/18
Air Curtain-Isolated Biosafety Cabinet
歐洲
EP2014365
20071219-20271219
Air-Isolator Fume Hood
歐洲
EP06116798.7
審查中(預計102年年底有結果)
 
五、 受委託專業機關(構)、團體提供服務可獲得之所有報酬(包含乙方提供服務所需之費用),係依研發成果之實際收入(以各該授權案件之簽約後實際收入數字為準且甲方確認入帳後為準)之20%,並於每年12月一次給付。給付之報酬,已包含乙方依本合約提供任何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成果推廣工作)所需之一切相關費用與報酬。
六、 聯絡人陳春萬研究員,電話:02-26607600#207,電子郵件:wann@mail.iosh.gov.tw
  • 發布單位: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
  • 更新日期:1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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